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2-11-21 浏览次数:2 字体:[ ]
一、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举报调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没有依法履行以下义务的,可以向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或监察室举报。
(一)没有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内容、政务公开指南和政务公开目录的;
(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收取费用的;
(三)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举报投诉事项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登记、调查、督办、答复及归档工作。
四、对受理的投诉举报事项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结束,并答复投诉举报人。
五、凡被投诉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的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对投诉举报人按照本局事故举报的措施予以保护。
七、举报投诉可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电函、电子信箱或口头等形式进行举报投诉。
举报邮箱:hyzwgk2012@163.com
监督电话:0551—5846810    0551—5846831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