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1920300202512006 组配分类: 国有资产处置信息
发布机构: 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同意超硬所报废资产的批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12-26 发布日期: 2025-12-26
关于同意超硬所报废资产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2-26 浏览次数:2 字体:[ ]

超硬所:

你所《超硬所关于处置固定资产的请示》(冶所计财〔2025〕3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2025年11月28日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关于超硬所41台(套)设备报废(处置资产原值18.88万元),你所委托专家组进行鉴定该批设备已达报废标准,你所党委会研究同意报废。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现同意超硬所公开处置上述资产。

二、上述资产处置事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处置。报废电器电子产品类资产,应按照电器电子产品处置有关规定办理,确保处置过程安全、环保。

三、请你所依规做好资产处置相关工作,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根据现行财务和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资产信息更新,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

                            2025年12月8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41台(套)专业设备、通用设备报废

资产占有单位

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超硬所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

审批部门

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

批复文件

名称

冶勘〔2025〕48号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皖财资〔2024〕66号)

资产主要信息

资产名称:41台(套)设备报废(处置资产原值18.88万元)

所 在 地:马鞍山市

账面原值:18.88万元

备注

 

备注:1.批复文件应在审批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1. 政策依据主要指相关管理制度;

      3.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4.本表由资产处置审批部门填写;

     5.本表应在批复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