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1820300202304001 组配分类: 安全动态
发布机构: 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2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评审情况的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13 发布日期: 2023-04-13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2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评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4-13 浏览次数:2 字体:[ ]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为持续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应急管理部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整治“回头看”等要求,我厅委托安徽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对在皖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了监督评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对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内部管理与过程控制、从业行为、技术服务报告质量、信息公开公示、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评审。共评审报告61份,发现问题419项(见附件1),实施行政处罚14起(见附件2)。

检查发现,安全评价报告总体质量较2021年专项整治期间下降明显,评价报告套用固定模板现象较为普遍,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内容雷同。在我省从事技术服务的安全评价机构数量激增,少数机构恶性竞争导致安全评价项目合同额非正常下降,评价质量难以保证。注册地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评价机构的分支机构未纳入本单位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管理体系,分支机构体系外运行。一些安全评价机构违规聘用其他人员充当专职评价师,并冒名签字出具报告。

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移交至项目属地监管部门,各市应急管理局对有关机构在本辖区内技术服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落实整改。合肥、淮北、阜阳、滁州、六安、铜陵、池州、安庆市应急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监督评审中涉及的违法违规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滁州、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从业的技术服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过程控制执行不严格。一是过程控制记录归档不齐全,存在现场勘验记录、现场图像影像等资料未及时归档现象。二是过程控制管理不到位,从业告知时间在合同签订时间之前,现场勘验时间在合同签订时间之前。三是过程控制记录随意修改、无日期、相关人员没有按要求签字确认。四是部分机构的三级审核无实质审核意见,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对报告起到审核把关作用。

(二)评价报告质量不高。一是报告引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评价依据不准确。二是评价范围不明确,评价内容不完整。三是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不充分,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不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评价报告套用固定模板,定性、定量评价分析不够。五是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因计算、系数取值不严谨等情况导致定级出现偏差。

(三)技术服务行为不规范。一是未按要求履行告知程序,二是未按规定在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三是项目组专业能力配备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在辖区内开展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持续打击“两虚假”“两出借”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打击并淘汰违法违规企业、机构和人员,不断净化市场,创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监管执法信息互联互通。

(二)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各技术服务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监督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并排查本机构在开展技术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加强对安全评价活动的管理和评价报告质量的把控,落实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和项目组组长等各层级责任。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专业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切实发挥技术支撑保障作用。

(三)强化分支机构属地监管。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皖从事技术服务的机构,要根据实际执业范围,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我省配备专业能力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评价师。各级监管部门应将各分支机构专业能力保持情况和执业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

 (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技术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网上信息公示公开,促进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各机构应坚持主动公开,持续推动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并按要求将技术服务项目在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进行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行政区域内被行政处罚的技术服务机构在其进行资质延续、业务范围变更等资质认可审查时将重点审查其被行政处罚行为及整改落实情况,如仍发现此类问题将不予审批。对被行政处罚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服务机构,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一年内不予公示公开其机构信息。

 

附件:1.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评审意见汇总表

2.处罚安全评价机构一览表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4月10日